关于政协内黄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42号 提案的答复

  1、人民路东段全民健身站点建有两块带灯火、带围网的标准化篮球场。(全天对外开放)

  2、朝阳路“两馆”建成两块带灯火、带围网的标准化篮球场。(现归属县第八试验小学办理)

  4、建设路试验中学体育馆室内一块、室外六块篮球场。(实施早、晚及节假日对外开放)

  6、繁阳四路文明体育图书馆内,建有室外足球场一个,室外篮球场10个,室内篮球场2个,室内乒乓球10个,室内羽毛球5个等多种体育活动场所;估计下半年可以投入运用。

  另拟建2处的复兴路东段足球场旁建一块标准化篮球场、繁阳二路与繁阳三路中段新区公园建两块标准化篮球场。

  这涉及到场所管护问题,我县建有的场所一般都归属土地所有单位(租借在外),需求各所有者健全场所办理制度和合理装备管护人员,一起做好宣扬教育工作,辅导居民正确运用场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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